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冬风(一)
    住宅区位于朱诺斯城西北较为僻静的角落,能够在这里购买一间带花园的小房子, 是无数法师的梦想。毕竟魔法之都的土地可不便宜, 建造在这土地上的住在当然更加昂贵。与学院的高楼和漫天浮空塔不同, 住宅区的房子更加有生活气息。
    从区域入口到出口, 一共三条街, 每条街一百二十所。赖安·比尔的房子位于花园新街的中央, 如果温莎没记错的话, 是七十二号。
    午后阳光都带着几分慵懒, 这时间住宅区几乎没什么人。裹着厚厚毛绒斗篷走了一会儿,温莎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。他摸索着挎包内的物品, 从里面掏出几块内芯散发出暗红光晕的石头。
    温暖而又光滑的表面,近乎于透明的材质, 以及石头最内部那好似烧得通红的煤炭一般的颜色。这些特征都无一不是在证明——这是一颗火焰石。
    两小时前, 温莎从炼金术士商店购入三颗火焰石。
    易碎,易燃, 易爆炸的石头。
    若是不小心使用,那么这东西十分危险。但如果使用得当,这东西很方便。
    魔法物品不外如此,当然不仅限于魔法物品, 居心不良之徒,拿着菜刀都可以伤人。
    温莎选择了绕后路走, 从房屋后面的花园, 两条街之间的小路来到花园新街七十二号。
    和周围的邻居不同, 赖安·别尔家一看就有一种花花公子住在此地的感觉。不然, 谁还会在花园里面放浴盆呢?
    玻璃碎裂,声音清脆响亮,打破花园新街静谧午后。鸡蛋大小的火焰石撞上玻璃,瞬间爆裂起火,与玻璃碎片一起飞溅进屋内。
    火焰迅速占据房屋,木制地板与蜂蜡在火焰面前毫无抵抗力,只能一败涂地。
    “混账东西!下地狱吧!”挥动胳膊冲着没人的房子怒吼,温莎一口气将三颗火焰石都投掷进屋内。由于过于激动,他大口大口吸气,导致眼前一片昏黑。
    “你吸气太多了……”
    不知为何,耳边突然响起莱昂内尔的声音。
    温莎赶紧用酸软无力的手捂住口鼻,让自己不至于昏倒过去。他跪在地上,蜷缩成一团,肩膀因痛苦颤抖不已。过了好大一会儿,他才逐渐地放松身体,略微平静些许。
    散布于空气中的水元素迅速凝结,组成元素生物,形状如同海浪,头顶的水花宛若王冠。
    是水元素领主。
    可火焰石引起的烈焰,不仅有熊熊大火,火里面也有大量火元素,以及——浓缩石核燃料。
    要扑灭这些火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即使是水元素领主,它们也需要时间。而温莎同样也需要时间。在朱诺斯城的守卫们尚未发现他之前,他得赶紧离开。
    头顶上,监视者眼球缓缓转动,紧紧跟随裹着厚厚斗篷纵火者的身影。
    朱诺斯前两天才下过雨,位于后院的花园里都是泥土。不顾脚下泥泞,温莎走得飞快,泥点飞溅上长袍——这通常不容易做到,特别是对温莎这种喜爱清洁的法师。
    纵火者与人群擦肩而过,包括那房子的主人。
    人群急速往着火处聚集,温莎逆向人流,如同激流当中的顽石。这些人当中,赖安肯定是跑得最为慌神的那一个,以至于他撞上温莎肩膀都未曾发觉。
    从肩膀处传来的撞击力道不轻,温莎揉了揉痛处,反而忍不住笑起来。为了不太引人注意,他用力抿紧嘴唇,快步向出城的道路走去。
    这一次,他没有回头,没有去看背后的火光。
    走到城门附近的寄存处,温莎背上打包好的私人物品——这并不太多,主要是他的文章与研究资料——拿起他成为符文法师那天获得的法杖,步入朱诺斯城外的荒野。
    终于可以回家。
    从朱诺斯城出发,一直向东北方向走,就是德鲁伊们的圣山。温莎的祖宅红泥山庄,就在圣山的西南坡附近。若要回家,翻越圣山是最近的道路。
    可惜以目前的气候来说,圣山每到十一月份就会准时降雪,暴风雪会封锁山路,即使是鸟儿也无法飞越高耸的山峰。大雪会持续三个月,直到第二年的二月初,天气不是那么寒冷,雪会变小一些。再过一个月,到了三月份,迎春花节时分,德鲁伊们会令笼罩圣山的云雾消散,鲜花开满山坡。
    温莎可等不到明年三月,他现在就得走。既然无法翻过圣山,只能选择绕行。虽说会多花上一些时间,但是也比冒着被暴风雪吞没的危险翻山来得好得多。
    一路上的城镇与村庄,都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。自从十六岁开始作为魔法学徒研习符文学以来,温莎已经四年没有回到过家乡。不仅是因为加重的学业,繁忙的工作与生活,也是因为他旅费欠缺。再次踏上归乡路途,温莎脚步轻快的不可思议,整个世界仿佛都在为他助力,走上一天也不觉得有多累。
    三个星期之后,冬至节到来之前,温莎终于回到阔别的家乡。这里已经是牛顿郡境内,回家前一夜,温莎在离红泥山庄最近达马镇住下。
    住的还是葡萄藤酒馆,虽说他四年未回家,但酒馆老板马科还是一眼认出来他。
    “天呐,你回来了!牛顿先生!”当温莎一进门,马科立即热情地迎接上来,“这都多少年没有回家了,看看,你现在是一名大法师了!”
    温莎抖掉斗篷上的雪花,不好意思地红了脸。确实,他这一身穿着,确实给了他人一种他已经飞黄腾达的感觉。如果可能的话,温莎也想飞黄腾达,可现在的情况看起来,似乎比他上一次回家之前情况还要糟糕得多。
    “你长高了不少。”马科客套地搓了搓手,把他引到火旁,“想要吃点什么?肉马上烤好,我们还有刚刚出炉的面包和苦艾酒。”
    或许是童年时期吃的东西太少,五呎八吋的个子算不上太高。老板的客套话令温莎感觉有些陌生,他瞥了一眼在地上熊熊燃烧的火焰。
    红泥山庄附近的天气,一到了冬天就变得阴冷潮湿。旅店都会在地上挖出一个火坑,十呎长,三呎宽。其中一头叉着两根铁叉,中间横了一根棍子。厨师摇动棍子一端的把手,几只野兔在上面缓慢旋转。
    这里既是大厅,又是厨房,还是酒吧。条件简陋的旅店却有着强烈的亲切感,温莎坐下来之后,索要了最基本份的食物坐了下来。
    乡亲们热情地围着温莎问东问西,温莎听着他们的抱怨,例如说今年年景不好,例如说门窗税让他们只有一个门洞,屋里脏臭难忍……
    温莎耐心地聆听着,嘴里塞满粗劣豌豆粉烤制而成的面包。这东西吃起来又干又硬,难以下咽。里面的豌豆粉少得可怜,更多的是木屑、沙子和小石子。必须要喝点东西才能把这样的食物给咽下去,可深红色的苦艾酒很酸,和在朱诺斯喝的微甜苹果酒完全不一样。
    看来他们说得没错,今年的年景确实不太好。
    由于金币与首饰盒的重量,布包在一路上把他肩膀勒得很痛。温莎把包放在大腿上,微笑着说:“我会转告领主的。”
    人们很高兴地拍手,叫着马科给牛顿先生再来一杯。
    被乡亲们簇拥着的温莎谦逊接受他们的一切好意,可并不是每个人的目光都是友好的。在火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,脸上有着贯穿疤痕的男人正斜眼打量着他。
    当晚,温莎进入梦乡时,青冠信鸽从达马镇飞出,带着“重要情报”,飞往丹古堡。
    达马镇离红泥山庄还有一百里的距离,温莎打算在镇上租一匹马。这样他就不用走上两天,面临在大冬天野外露宿的情况,骑马一天就可以到。
    可马科跑了一整个上午,都没人愿意把他租给他。若不是温莎看上去法力高强,凭他这身毛皮斗篷和昂贵法袍,他们可能会试图绑架他。先抢走所有值钱的物件,而后向他家族勒索一笔。
    迫不得已,温莎只得向那名昨天对他抱怨的镇民,花三倍多的价格买下一匹瘦骨嶙峋的矮种驮马。临走前,他还给了老马科一枚金币,以感谢他的热情招待。
    “去买点面粉。”他这样说并不是因为对昨天的晚餐不满。
    穷得只有篱笆墙的小镇里,人们纷纷从门洞和窗户(窗户并不多)里探出头来,围观从大城市归来的大法师。他们领主大人的弟弟。
    孩子们跟在温莎的马后跑,他不得已丢了一大把铜币,才把他们打发走。天空又开始下雪,如果孩子跟着他走进野地,可能会把脚丫冻裂。
    驮马太过于虚弱,温莎不忍心过度督促。他总是骑着马走一段,自己下来走一段。走走停停,天黑之后三个小时,温莎才在一片昏黑的天空之下,看见红泥山庄的轮廓。
    “我回来了!”他对着天空大喊,骑上马冲向那栋度过了不太美好童年的建筑物,“尤利西斯,哥哥,快开门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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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v后收益不好,又轮空了。
    没有新的读者,老读者越来越少,感觉特别难熬……
    如果下一周收益继续不好,还是要继续轮空。
    也不知道有没有有养肥党在养肥。
    现在好难过啊。
    6月份更新时间变化,早上8:00一次,中午12:00一次,晚上20:00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