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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礼(二)【三更】
    听莱昂内尔说要带他去参加婚礼, 温莎意外得差点把墨汁都给摔了。还好他赶紧扶住了瓶子,只撒了一点在手上。
    这一点也足够让温莎懊恼。
    墨汁漆黑,顺着温莎手掌的线条流淌,从微红的指尖, 到凸出的骨节。一路流过白皙的手腕,沾得满手都是。温莎手忙脚乱的样子, 让莱昂内尔的眼神稍微黯了黯。
    “你得带上礼服。”莱昂内尔走到温莎面前,双手捧住他嫩滑的手, 来回轻捏摩挲, 任由两人从指尖到掌心都乌黑一片。“我希望你能够看上去很漂亮,又不能太招摇。随意一点,但要精致,别让人看出来你精心打扮过。”
    “这也太难办了!”温莎不满地抽回手, 拿起挂在抄写台腿上的抹布——那是他平时擦掉抄写错误地方所用的——使劲擦手, “我能不去吗?”
    “艾德里安,我希望你去。”莱昂内尔略微踌蹴几秒, 补充道, “若是你一个人呆在城堡里, 可能会不太安全。”
    “拜托,这里是城堡!丹古堡的城堡!”墨汁怎么都擦不干净,指甲缝里都是黑色的样子让温莎心情简直跌落到谷底,以前他的手从来没有这样脏过, “有六道城墙, 还有护城河和一切军事要塞有的东西。就算是你们这些圣骑士来了, 也得动用大军才能攻进这里不是吗?要是这里都不安全,哪儿才安全?”
    “我身边。”莱昂内尔说,“艾德里安,城堡或许能够防御军队,可没有办法防御刺客。我希望你能够呆在我身边,最好别离开我的视线。”他顿了顿,找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“毕竟你的工作还要到明年才能结束,在这之前我们不是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吗?”
    温莎别无选择,只能接受提议。说实话,他也拿不准军情处那两位刺客什么时候会再找上门来。毕竟他看见了一切,如果失去了莱昂内尔的庇护,将来可能容易成为刺客的目标。如果戴克莉希女公爵需要的话,他的性命随时都能够被夺走。
    “我知道了。”他只有这一个回答。
    马车粼粼上路时,温莎出神地看着丹古堡城外初秋景色。咸腥潮湿的海风吹动树梢,林涛与海涛美妙而又和谐地齐声共享,如同剧院里的乐队。每一样声音的大小,音色,长短都各不相同,它们在空气中旋转,跳舞,合成为一个共同的声音。
    想起来,也很久没有去过剧院。即使是住在丹古堡城内,他也整天都在工作。作为城主大人,莱昂内尔本应该有很多娱乐活动,他可以让吟游诗人在宴会上唱歌弹琴吹奏,也可以让手偶戏艺人到城内来表演。但这些人从未在城堡里出现过,甚至是那些流浪的卖艺者,温莎都没有见过。
    丹古堡的城主大人整天不是在工作,就是在教授齐格飞剑术与礼仪。剩余的时间,本应该放松放松的莱昂内尔,唯一的娱乐似乎就是盯着自己看。
    他如同痛苦女神的祭司一般,严厉克己到几近于自虐的程度,他的娱乐活动与苦修士几乎去甚差别。不管晚上多晚休息,他早上一定会很早起床,到校场练习剑术、马术、枪术、格斗……甚至穿着盔甲沿着丹古堡城堡后面的那一方悬崖长途跑步。
    这位大人虽说养了二十只猎犬,但他从不打猎。不管是春天,夏天,还是秋冬,这些猎犬都无所事事地呆在犬舍。由专职养犬的仆人照料,有时候莱昂内尔会和这些狗一起跑步,但仅限于此。
    温莎有好几次都看见莱昂内尔在相对平坦,但是一个上斜坡的地方,朝着悬崖边缘跑去。城堡的后坡是没有莱昂内尔允许,不能踏足的地方,即使是温莎都没有去过。莱昂内尔在后门附近种植了大量宿苜草,有时候他会在田里亲自采集宿苜草,拿着去喂食雪鬃。
    有时候温莎也在想,莱昂内尔其实说得没错——那些人不了解他。他本身没有什么趣味,也不擅长于享乐。与那些特别擅长玩乐的绅士们比起来,莱昂内尔简直就可以说是枯燥无趣到极点。这样的生活,若是让莱昂内尔那些追求者来度过,肯定会闷得发霉。
    膝盖上放着一本打开的书,温莎却没有去看。他手肘撑着车窗,若有所思地轻皱眉头。那一抹淡紫色的双眼,在树荫下不甚明亮。
    莱昂内尔换了个位置,坐到他的身边,柔声问:“在想什么?”
    “在想关于传送符文的事情。”突然被这样问,温莎本能地撒了个谎,为了掩饰谎言,他赶紧拿起手上的书阅读起来,“等我们回来时,符文阵上的胶应该会风干完毕。不是我夸口,只要没有人为破坏,即使没有任何护理,传送阵完工之后,都能够持续运行两百年。”
    “艾德里安。你最近有些过于勤恳,”莱昂内尔将书本摁在他大腿上,“既然是来参加婚礼,你可以当成是几天度假。我还以为会带上几本风情小说,没想到竟然带上符文学典籍。你可以不用这样努力,适当地放松一下对你有好处。”
    “风情小说我看得不多。”温莎歪着脑袋,向车窗旁挪动身体,“我可不是你城堡里的女仆。她们把钱都花在那些没有意义的印刷爱情当中,我还是想看能够提高我一些的书籍。”
    “我猜到了,艾德里安。所以我帮你借了一本。”莱昂内尔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巴掌大的书本,塞进温莎手里。
    温莎低头瞧了一眼,皮革封面上印着几个凹印烫金大字——《风流主人俏女仆》。
    果然像是女仆们会看的书。温莎想。这已经算是比较高档的印刷本,应该是城堡的女仆长才能买得起的印刷本。在书脊上又找到一行小字——第四部:新主人壮如大棕熊,俏女仆巧烤长面包。
    “这本我看过。”温莎快速翻看几页,把书还给了莱昂内尔,“比起来《风流主人俏女仆》系列,在朱诺斯还是《感人至深的爱情》系类更加受欢迎。真没想到你竟然还会看这种书,我还以为你只会看《圣光祷言》。”
    莱昂内尔将书放到一边,双眼直盯着温莎看:“很遗憾,我没看过《圣光祷言》以外的书籍,这书里讲的是什么?”
    “想知道为什么不打开看呢?”温莎摊开双手,无奈感要突破天际,“书就在你手上啊,你别告诉我你不认识斯刚第通用语。”
    莱昂内尔的回答有点出乎温莎意料:“不,我不能看这些书籍。会影响到我与圣光沟通。”
    “好吧,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。”温莎说,“就是很简单俗气的故事,俏女仆每一部都有有一名新的主人,而俏女仆的戏份不会改变。差不多就是主人看见俏女仆,对她起那种心思。主人总是会用各种借口来和俏女仆共处一室,两人从打情骂俏开始,还夹杂着‘揉长面包’、‘擦枪’之类的桥段……”
    “结局?每一部都差不多,女主人发现,与俏女仆争风吃醋。女主人气愤而死,俏女仆赢得一切,下一部开头旧主人死掉,俏女仆又换新的主人。”
    “感人至深的爱情?哦,不,那不是爱情。只是写一名叫做‘本森’的男人,走到哪儿都很受欢迎,和你差不多。不管是任何物种,都跪倒他脚下……然后?不要让我描述那种事情,你不是每天晚上都想着要做吗?”
    “以前的情人?我觉得作者根本就没想过,就好像以前那些情人全部不存在。如果本森的情人能够同时存在,估计每天得吃几百万磅面粉。”
    他们一路走走聊聊,路上也不会太无聊。温莎总是想,这可能是最后的旅行。一旦传送法阵开始运行,需要快速到达某座城市,比如说加圣斯通城,走传送门是最快捷的办法。虽说费用可能会不菲,但丹古堡的城主大人付得起。
    蒙哥马利侯爵的城堡处于一片平原区唯一的山峰上,在四周一片平坦的情况下,修建在山顶的城堡大有一种雄踞天下的气势。来自各方的宾客,前来观摩蒙哥马利侯爵大人与威廉明娜家族温妮莎的婚礼。
    整个婚礼过程会欢庆长大十五天,在这之前,他们得先把新娘给接过来。蒙哥马利侯爵大人作为钢铁玫瑰骑士团成员,伴郎团自然就是在钢铁玫瑰骑士团内挑选。根据传统,他的伴郎团成员,得由三十六名未婚圣骑士组成。
    莱昂内尔也是其中之一。
    温莎作为“女眷”,跟随着莱昂内尔一同到威廉明娜家族与蒙哥马利家族的领地边界。
    与丹古堡丰富的地下水不同,蒙哥马利侯爵建在山上的城堡,依靠古老的引水渠为城堡输送水源。其中一条主水渠作为两个家族领地的分界线。
    等太阳升起之时,威廉明娜家族的温妮莎将会褪却全身衣物,表示对以前家族再无牵挂,光着脚走过水渠,来到蒙哥马利家族的领地,成为这个家族的新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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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大概就是所谓的男性向和女性向小说吧?
    看过中世纪一些典籍。
    妇女们会在卧室内轮流念书,不希望因为害羞而停下来。
    这些书本嘛,所谓的爱情故事嘛……咳咳……
    当然骑士小说就是将的那种,类似于骑士征服一切(包括女人)的故事。
    《风流主人俏女仆》和《感人至深的爱情》都是我瞎掰的,并不存在这两本小说。
    不过中世纪确实有不少类似的小说,节操是不可能有节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