弓箭手甚至来不及射出第二箭,拳头裹挟劲风, 刮到温莎脸前。从怪物石头般的皮肤、庞大的身躯和粗哑的声音以及怪异的相貌看来, 只有一个答案。
穴居巨人!
这种怪兽般的类人种生物, 有着人类没有的坚硬皮肤。他们据说与石矮人是近亲, 但是却比石矮人要高上一倍。他们的习性也和石矮人差不多, 喜欢群居在石头山脉当中, 毕生打洞。但由于文明不甚开化, 与人类的接触十分稀少。
穴居巨人野蛮而又强大。
任何人类, 都没有办法用脸来抵挡得住这一拳。就算是穿戴上钢铁玫瑰骑士团的头盔,甚至是古军团所使用的黄金盔甲, 也无法抵挡。
就在温莎以为自己这下一定会脑浆涂地的时候,一道刺破光阴的银华在他眼前划过。
“嗷哇——!”穴居巨人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, 巨大的身体往后仰。喷涌的鲜血从他的手腕飞溅而出, 洒得温莎满脸都是。毛球被丢出去老远,噗呲一声掉进了灌木丛里。
温莎抹了一把脸, 惊魂未定地望向天空。军情五处的刺客——那有一名暗影行者的身影,如同月亮上的黑色斑点,凭空出现。
银发刺客如同一枚划破夜空的流星般,在半空中闪转腾挪。他以人类无法做到的技巧, 刺剑借力在穴居巨人肩膀上刺了一剑,扭转身体稳住平衡, 稳稳地落到对方宽大的肩膀上。
穴居巨人痛苦嚎叫, 拼命地扭动身体, 想要把那名银发刺客给晃下来。落定之后的暗影行者好像脚上生了铁钉, 任巨人怎么晃动,都无法把他晃下来。好像他本身就是这个身体的一部分,他如同海中随波飘荡的海草一般,随着穴居巨人的动作晃动身体。
恼羞成怒的穴居巨人伸手去打,那名暗影行者身影闪动,瞬间变黑遁入暗影当中。
怪物痛苦地喘着粗气,他们刚刚交锋的时间并不太长,却足以让他明白——自己不是那名暗影行者的对手。他引以为傲的皮肤,被利刃划破,肩膀上留下一个吓人的血窟窿。如果暗影行者愿意,下一击就可以取走他的性命。
温莎警觉地看着周围,生怕那名暗影行者从黑暗中钻出来吓他一跳。暗影行者用明确的行为告诉那名穴居巨人——要么远离温莎,要么死亡!
穴居巨人是野蛮人,但他不是孩子,也不傻。他转头就跑,沿着花园的小路疯狂往下跑——他进到丹古堡城堡的花园,一定不是走的这条路。
受了伤的野兽,更加危险。穴居巨人撞开所有拦路的守卫,像一头发疯的公牛一般势不可挡。温莎愣愣地望着远去的穴居巨人,低声对空气说:“你为什么放走了他?”
“我没放走他。”银发刺客从暗影中步出。他身材高挑,裹着紧身皮衣,脖子上的围巾随海风如同旗帜般猎猎飘扬。他戴着黑色皮质面罩,从面罩里发出的声音显得有些沉闷,“我只是把他赶到合适的地方,交给血狼来处理。这怪物有拷问的价值。”
正如银发刺客所说的那样,穴居巨人被围在了城堡广场里。不管是士兵还是弓箭手都不敢轻举妄动,温莎趴在花园的栏杆往下看,看见的是有一点陌生,又有一点熟悉的身影。
身材壮硕的刺客蹲在穴居巨人的肩膀上,将手腕粗的铁链在他粗壮的脖子上绕了好几圈。穴居巨人在不停挣扎,喉咙里发出濒死的气声。可那名刺客丝毫没有松手的意思,反而抓住铁链翻身。抬起看上去有七八百磅重的穴居巨人,从肩膀上摔了出去。
巨大的撞击力扬起一片尘土,温莎呛咳着缩回脑袋低声评价:“那是‘血狼’?比起来穴居巨人,他更像是怪物。”
“对此我深表赞同,因为我也这么想。”银发刺客手持六呎刺剑,在空中挽了个剑花。他手中的刺剑就在眼睛都来不及眨的瞬间,变成一根不足一呎长的钢针。他将钢针收进笛子状的长筒里,而后顺手别在了后腰的皮带上,“不过不要当着他的面这样说,我想你不会喜欢他发脾气的样子。”
温莎没有接话,转头去看城堡广场内的情况。刚刚不敢上的卫兵和守卫们一拥而上,七手八脚地将昏迷过去的穴居巨人用铁链捆了个严严实实。
卫兵们高喊着:“抓住他了!”
却没有注意到,一片黑影如同蛇一般向着温莎游动而来。
温莎后退几步,背后却撞上一个坚实的胸膛。他扭头一看——是另一名暗影行者。
他们不止一次见过面,温莎当然知道他是谁,他也一样认识温莎。
“感谢你们出手,救了我的性命。”温莎转了个方向,去花园里找被穴居巨人扔下的毛球,“我就不问你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了,我什么也不会说的。”
“我们是来护送你的,牛顿先生。”银光一闪,那名银发刺客抢在了温莎前面,拦住他的去路,“我就不问你为什么半夜会在花园里,以及为什么和那名穴居巨人谈话了。你在找什么?”
“没什么不能说的!”温莎推开银发刺客,气哼哼地说,“我在找‘毛球’,它是一只豚鼠。”
“为宠物而冒险吗?”银发刺客揶揄道,“真是符合符文法师的风格。”
“毛球不是我的宠物,是住在圣山上的巨兽大德鲁伊的宠物……不,或许是朋友。”温莎低着头,在黑漆漆的花园里扒开每一个灌木丛搜寻,“我在圣山呆了一段日子,不知道怎么他跟着我一起下山了,还怎样都赶不走。”
“所以你以为那个臭烘烘的流浪汉是德鲁伊?”银发刺客无谓地摊开手,肩膀微耸,“或许你应该去看看医生,是不是眼睛出了点什么问题。”
“在他开口之前,我以为是的!”在挑衅人方面,这名银发刺客绝对算得上是顶尖高手,温莎脸涨得通红,大声争辩道,“德鲁伊们不都很奇怪吗?况且毛球向他跑了过去,我以为毛球是看见了老朋友,才会那样高兴跑过去的。”
“豚鼠跑是因为你在追它。”一直没有开口的另一名刺客说,他垂下脑袋,一头金发如同瀑布般垂坠在他脸侧。“看,这家伙在这里。”
顺着金发刺客扒开的灌木丛往里看,温莎果然找到躺在里面的毛球。小家伙手中的大蒜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,嘴巴和鼻子里都是血。但它还活着,小肚子一鼓一瘪地,还在呼吸。
“我想他要是死了,你可能有麻烦。”银发刺客操手抱住胳膊,“所以在还没有人发现之前,我们得连夜离开这里。”
温莎忍不住白了银发刺客一眼,他看见火光向着花园方向移动,从城堡的广场传来的骚动也渐渐平息了下来。
德里文牧师是跑在最前面的那个,身上还挎着他的药箱。想到在圣山上遭遇的一切,温莎现在看见德里文牧师的药箱就火大。
“牛顿先生,圣光在上啊!你,你还好吗?”温莎满脸的鲜血把德里文吓得不轻,一时间他竟显得有些手足无措,但他很快恢复了一名训练有素医生的专业素养,“让我看看你的伤口。”他说着打开药箱,手指碰到装魔药的瓶子时,停顿了片刻,转而去拿绷带,“我们先清洗伤口,然后我给你包扎。”
“不,不用了,我没受伤。”温妮莎冷淡地拒绝了德里文牧师的提议,“这不是我的血。”他扭头对两名刺客说,“还有什么我能够为两位效劳的吗?”
“你今晚别睡了。”金发刺客声音既低沉又冷硬,说出口的话好像带着冰渣子,“我们得连夜离开丹古堡,去哪里你决定。”
“我们?”温莎疑惑地摊开手,指向德里文牧师,“我什么是什么意思,除了我,还包括谁?”
“牛顿先生,请不要误会。”银发刺客说,“我不是在建议你逃逸,而是我们接到了枢密院发布给军情处的命令,要护送你离开丹古堡。你在这里不安全,至少金狮子爵是这样认为的。我想他考虑得没错,你在这里确实不太安全。”
“什么时候的事情?”温莎简直要被他们给搞懵,莱昂内尔刚刚走不过几个小时,他就可以利用戴克莉希女公爵的关系,从枢密院,发布命令给军情处,让这两名军情五处的王牌刺客过来保护他!“他今天晚餐前才刚刚离开……”似乎想到了什么,温莎的神情顿时严肃起来,“你们到这里多久了?”
“三天前接到命令,”银发刺客冷静地回答,“按照预定的时间,我们在今天下午到达丹古堡。”
没错,绝对是莱昂内尔,正是莱昂内尔的作风。任何事情都要有几手准备,永远都要想好退路。
这绝对是莱昂内尔的作风,没有别人。
在他们还未回到丹古堡,就安排好了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