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维泽堡与丹古堡的城堡有很大不同,丹古堡是在要塞的基础上进行过扩建, 海风终日肆虐的情况下。住在里面并不是特别舒适。而新维泽堡则是为了享受而修建的城堡, 与其说是城堡要塞, 还不如说是豪华宫殿。
维泽城处于整个白鹿平原的东北面, 没有天险可以拒守。城市的所有防御工事都是人力劳动的奇迹, 车队穿越广袤平原时, 温莎所见之奇景, 就连擅长工事的矮人也会啧啧称叹。
白鹿平原内纵横的水渠, 为各大城市输送干净清冽水源的同时,也起到灌溉平原的作用。相比南境火山灰肥田生产出的硬质小麦粉, 东部平原的小麦粉松软细腻,更适合做糕点。
维泽城的繁华, 与贸易起家的丹古堡和贵族云集的凯拉尔都不同。它散发出一种优雅、闲适的氛围, 城市的每一处都有独居匠心的艺术家留下的作品,到处都泛着浓厚的艺术氛围。这一点, 倒有些像朱诺斯城。
作为斯刚第王国内,六座最大的城市之一,维泽城有着“艺术之都”的称号。这座古老的城市,与“王权之都”凯拉尔, “自由之都”加圣斯通,“魔法之都”朱诺斯, “贸易之都”丹古堡和“壁垒之都”霜风城齐名。
维泽城内有着许多所艺术学院, 斯刚第王国的教育系统里, 学院制只有四类大学:
第一类, 每年为王国纳税,获得传教资格得各大正式注册宗教,在王国内开办的神学院。
第二类,为三天两头爱打官司的城乡居民,以及国家需要,培养出大量的律师与法官的法学院。
第三类,为贵族与战争服务,培养专职内科医生的医学院。
第四类,艺术学院。学生们在学院里学习有“七艺”之称的——逻辑、语法、修辞、数学、几何、天文或者音乐。除了这“七艺”,还有“第八艺”,称之为“自由艺”。比如说丹古堡为了贸易往来,商人们集资创办出好几所学习读书算写的自由艺学院,培养能干算账、记账,写合同的专业人员。
而在维泽城,艺术学院的学生们不学习“第八艺”。作为斯刚第的老派艺术学院的集中地,这里的学生对于丹古堡那些“学院”不屑一顾,认为他们学习的才是高雅艺术。
梅迪瑞兹魔法学院其实也应该算是艺术类学院,魔法的艺术里,既有传统的“七艺”,也有新兴学科。算起来温莎也算是研习“符文艺术”的学者。
维泽城内结构精妙的浮桥,组成的几何形艺术图案,漂浮于人工湖泊。那湖泊,一片碧蓝,如同莱昂内尔的双眼,倒映出温莎的身影。
来到城内已经有十天,温莎一直都被安排在维泽城接待公馆。白鹿公爵行踪神秘,他提出让温莎到新维泽堡来,却在回到维泽城之后再也没有露面。公爵大人将温莎安排到接待公馆,派遣一众仆人贴身伺候。他没有限制温莎的自由,也没有再次在温莎面前出现。
果然这些贵族都是奇怪的人。
根据莱昂内尔的吩咐,温莎穿着女装。现在他站在浮桥上,湖水没过脚面。
这浮桥的设计十分巧妙,无论水位高亦或低,桥面永远都被淹没在水面之下。如同被掩埋的真相一般,永远不会轻易露出水面。
浮桥周围有不少睡莲,人们漫步于此时,宛如在水上行走,穿梭于睡莲之间。温莎宛如林中步出的水泽仙子一般,走在白花绿叶之间。东部平原的微风拂过面颊,这风与丹古堡的狂烈海风完全不同,它温暖而又轻柔,惹人沉醉。
表面上看起来,徜徉在湖水中既开心又惬意,但温莎只觉得身体很沉重,提不起劲来。也可能是因为裙子下摆完全湿透,水的重量似乎一直把他往湖里拉。
他往回走时,遇见白鹿公爵的使者。他说,公爵已经做好完全准备,请白百合夫人进城堡赴宴。
晚宴不止温莎一个人参加,在可以容纳几百人用餐的餐桌上,坐满了人。与莱昂内尔不同,白鹿公爵似乎很害怕寂寞。
参加宴会的骑士举止粗野,嗓门大得要命。他们一边撕咬烤肉,弄得满手都是油脂,一边大声调笑。宴会厅二楼上,吟游诗人唱着《钢铁与玫瑰》,那是一首有两万多行叙事的长诗,讲的就是在坐的事情们的故事。整个用餐过程都闹哄哄的,狗儿在宴会桌下来回跑,忙着争抢残羹剩饭,仆从们蹲在宴会桌后面,争抢骑士们丢下来的骨头。
温莎坐在宴会尾座,而白鹿公爵大人则坐在另一端。隔着无数食物与四百多名骑士,目光总是落到温莎身上。
如果那不是温莎的错觉,那么白鹿公爵大人,正在看着他。那目光,燃烧着邪恶与仇恨的火焰,让温莎一刻都不太自在。
尾坐是最差的位置,等端菜的仆从来到他面前时,盘子里几乎不剩下什么食物。从头走到尾,菜也已经凉透。宴会的菜式不仅丰富,而且量还很大。但这些职业军人也太过于能吃。温莎亲眼看见坐在桌子中间的一名骑士,在五分钟内啃掉一条猪腿。
骑士们大吃大喝时,白鹿公爵却很少动刀,他始终盯着温莎,似乎想要从他身上给看出一个洞来。
最后一道甜点吃完,一直未曾开口的白鹿公爵从主餐位上站直身体。原本喧哗不断的宴会厅内瞬间安静下来,所有人都等待着,等待着白鹿公爵的话。
他们现在已经吃饱喝足,借着酒劲,能够为白鹿公爵赴汤蹈火。
“是时候了,品尝最后一道美味。”白鹿公爵平静的面孔毫无波澜,他高仰细瘦的下巴,踩着餐椅走上餐桌,一路向前走。
温莎觉得他是冲自己来的,很快,白鹿公爵的举动也证明了他的猜想。
公爵大人蹲在温莎面前,单手挑起他的下巴:“你能来我很高兴。”
温莎可不觉得白鹿公爵大人有任何“高兴”的表现,相反,他显得有些愤怒。温莎想躲,即使是在五月份,东部平原天气很温暖的情况下,白鹿公爵的眼神也看得人后背发冷。
温莎的动作似乎激怒了白鹿公爵,他轻盈地跳下宴会桌,一把摁住温莎的肩膀,把他推到在桌子上。
“你在害怕。”白鹿公爵的声音,带有几分气声,几分慵懒,那是东部平原的特有贵族腔调,他们用这种腔调来显示自己出生高贵,生活富有。“你为什么要跑呢?你在逃什么……表姐……”
白鹿公爵看上去很瘦弱,力气却大得要命。温莎被他压住肩膀,丝毫无法动弹,仰躺在桌子上,餐刀压在背后,咯得生疼。
“我没有……”温莎颤声说,“你在说什么?我只是……我有些累,想要去休息一下。”
白鹿公爵默不作声,他的手从温莎肩膀一路向下,抚摸对方的身体。“别想跑。”他歪着脑袋,气声花腔的嗓音里,带有无限恶意,“你把钱藏哪儿了?”
“在我腰上。”温莎以为白鹿公爵要演什么抢劫的戏码——做交际花的这一年半以来,温莎已经见过很多贵族阴私,许多看上去光鲜亮丽的人,却有着不能告人的秘密——他只得配合着演,“别伤害我,我的钱可以都给你。”
白鹿公爵斜眼瞟过温莎腰际,伸手一把扯下他的钱袋。他打开钱袋,往里看了一眼,把里面的零钱哗啦啦全倒在温莎脸上。冰凉的金币激得温莎止不住颤栗,白鹿公爵的眼神实在太过于可怕。
“你知道的吧,别装傻。”白鹿公爵冷着脸说,“你是表姐的儿子,她的遗产都去了哪儿?”
温莎从不知道自己的母亲还给自己留下了什么遗产,如果她有一笔可以让白鹿公爵这样富有的人,都会窥视的财产,他的家庭怎么还会这样窘迫,到买种子的钱都要找莱昂内尔借呢?
“我不知道什么遗产,”温莎老实回答说,“恐怕我……她……她留下的最大遗产,就是我吧。除此之外,我不知道什么钱。”
“哦,看来你很能够保守秘密。”白鹿公爵危险地用掌心摩挲温莎的脸颊,笑得如同一匹即将吞噬猎物的恐狼,“你知道表姐为何叫——白百合夫人?因为她的肩膀上,有一朵白百合。”
温莎疯狂地摇头,不,这不可能!在肩膀上纹白百合是一种对贵族罪犯的惩罚方式,为什么会……
似乎看出温莎心中的疑惑,白鹿公爵狠狠地捏住他的下巴,强迫他抬头:“她拿走了五万金纳尔,到刺客将她杀死之前,都一直对此闭口缄言。她把钱藏哪儿了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温莎说。
“哦,是吗?”白鹿公爵狠狠地甩开温莎下巴,“这里有四百五十七名骑士,还有好几十条狗,他们不介意会找点乐子。”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我又一次轮空了。
真的很难过。
不过看见还有人在看,在给我留言。
又有了写下去的动力。
这可能是我唯一的坚持,请多给我留言,给我力量吧。